作者:俞家栋
日前,人事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意见》就目前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政策规定,在很多方面较过去有突破。
它明确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条件,是指我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国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金融、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为国内急需的中青年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明确了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自主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要以能创造经济效益和单位承受能力为原则,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明确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遴选,要保证质量。明确了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了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明确了在聘用或任职期间,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明确了随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的家属在国内就业,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应为其安排工作。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加快建立,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等,都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我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跟上世界的潮流,更需要一大批掌握世界先进技术和知识、熟悉国际政治经济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人事部出台了这项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政策。
《意见》下发后,人事部专门召开了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随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的不断发展,必将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热潮的发展和持续。目前,人事部正根据《意见》精神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把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落到实处,并以此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龙头,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新世纪再上新台阶。
摘引自《北京人才市场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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