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主任黄湘平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四个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在日前结束的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培训班上,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主任黄湘平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四个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黄湘平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时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归纳起来有四个突出问题:一是股东大会还不足以成为股东行使权力参与公司治理的场所,形象地说是“橡皮图章”;二是公司管理人治现象比较严重,“关键人”一方面有无所不包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对其缺乏激励机制,付出和收益不对等;三是监事会形同虚设;四是公司缺乏债权监督。他指出,造成上市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上市公司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高度集中,其次是缺乏良好的问责机制,再就是缺乏与市场接轨的公司激励机制。
为此,黄湘平为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是要找准公司治理的突破口。上市公司最根本的问题是股权结构不合理。这个局面不改变的话,上市公司就很难真正转换机制;第二是要坚持母子公司改制转制两手抓。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加大上市公司控股母公司的改革力度,在三个问题上大胆突破:一是国有资产的处置原则的突破。可以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积累谁所有”的原则。二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突破,积极进行两个置换,即通过产权转让置换国有资产,通过一次性补偿置换国有职工的全民身份。三是公司激励机制的突破,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经营者持大股是对新体制下员工平均持股这种新的平均分配主义的宣战;第三是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要重点打造四个机制:权力制衡机制,董事、监事问责机制,员工激励机制和市场创新机制。
摘引自《中国证券报》
[关闭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