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科技人员,过去在外兼职是件敏感的事,如果创
办自己的公司,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旦走漏风声,有
惨遭除名的危险。
国家科技部公布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
定》,将使情况发生彻底变化。国家不仅保护科技人员的
兼职,而且鼓励创办自己的高科技公司。
4月19日,国家科技部召开座谈会,正式公布了这一由
国务院批准的《规定》。科技部副部长徐冠华说,《规定》
将过去激励科技人员的条款由原则性说明进一步细化为可
操作的方案,是国家即将出台的“科技创新” 决定的10个
配套措施之一。
北京一所大学的负责人激动地说:“这个规定的意义,
不亚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影响,是对科技人员的一
次解放!”北大、清华、联想、方正、中科院软件所等单
位反响强烈。联想总裁柳传志认为,此《规定》一出,科
技人员将可预期自己的回报。
兼职将得到保护
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说:兼职一直是学校非常敏感的
问题,《规定》对科技人员无疑是福音,但对科研单位的
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清华大学将根据《规定》,作出对
应性的管理办法。
《规定》对科技人员“兼职”作了明确规定:科技人
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研
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学校应该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和保
障。
按照《规定》,除兼职外还可以离岗:国有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及其他科技人员可以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
到其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
单位,应允许科技人员在离岗两年内,随时回来重新竞争
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
和待遇。
徐冠华特别指出:在过去的体制下,科技人员创办企
业要面临市场风险,还有可能失去现有工作,一旦失败,
难以回头。《规定》将解除科技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鼓
励他们走出单位!
曾被周光召“赶”下海的中科院三环公司总裁王震西
说:美国正是有了“兼职”的制度,才有了硅谷、 128号
公路的兴起。据统计,麻省理工学院的老师或学生创办的
大公司超过3000家,控制着3300亿美元的资产。他预计,
这个文件将使中国产生一批像菲利浦、西门子、松下、贝
尔、奔驰等以科技人员命名、由他们开创的巨型企业,将
对全球经济活动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知识资本比例增大
《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
达到创办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 另有约定的除外。
徐冠华补充说:我国《公司法》规定,创办公司时, 技术
类无形资产占总股本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规定》的出台将使这一比例扩展为35%,极大地提升了知
识的价值。
在职发明将明确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利益
在职发明的利益分配,过去一直是科研人员和单位之间
的矛盾焦点。《规定》第一次对这一问题即利益分配给予了
详尽说明:
一、单位从技术转让收入中提取比例不低于20%的一次
奖励奖给有贡献的人员;
二、成功投产以后,连续3年至5年,从该科技成果的年
净收入中,提取比例不低于 5%的奖励;
三、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可以折算成20%的股份。如果
转化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奖励比例还可以扩
大。
为避免大锅饭,规定主要科技人员的奖励份额不得低于
奖励总额的50%。如果单位在成果完成一年后未实施转化,
科技人员可依据与本单位的协议自行转化职务成果。
徐冠华预计:这一措施,将会促成单位转化和科技人员
自行转化并举的局面。
国有高科技企业允许个人持股
《规定》允许国有和集体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吸收本单
位的业务骨干参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企业实行公司制
改造时,允许业务骨干作为公司发起人。这意味着他们将有
相应股权。
以往,科技方面的政策法规出台,只由国家科技主管部
门一家签署即可,实施过程中,因牵涉到许多部门,协调困
难。为了避免上述情况,此次《规定》,不仅有科技部,还
有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签署。相信执行过程将会顺利得多
了。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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