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会淡出
人才流动从1984年刚刚起步时,请用人单位和个人免费参会至今,已经经历了15个年头。当初日参会人数达3万人次的火爆如今已风光不再。
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1995年至1997年一次人才交流会的应成功率一般在20%至30%左右,1998年已降至9%左右。人才交流会竟是人才流动的初级形式。随着网上人才市场、电视以及高级人才头等招聘方式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完善,大型人才交流会逐渐淡出人市场是迟早的事。
多元化职介机构分割人才市场
以往无论哪一家人才交流机构都是要“大而全”或“小而全”地展人才交流业务。从高级人才到普通技术工人,各行各业面面俱到。在提供服务方面又有顾此失彼的弱势,因而行业人才交流机构、民人才交流公司、网上人才流动信息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人才服务纷纷出现。
以行业人才交流机构为例,其掌握本行业人才尤其是本行业高级才信息的绝对优势又是其它人才交流机构不具备的。其对行业人才行相关专业培训和人才二次开发的能力也优于其它人才交流机构。科院人才中心、机械部人才中心、铁道部人才中心等行业人才机构了很快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之外,也为区域性人才市场的建设和经济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人事代理有待全面启动
人事代理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事理;二是与人才中介服务有关的人事代理;三是与用人单位内部人管理有关的人事规划、人事设计、人事咨询、人事诊断等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虽然从1995年开始已经经历了将近5个年头,但人事代理领域远远没有拓展开来。
人事代理具有鲜明的法制性,也就是说不能够随便让所有的人才介机构都去做人事代理,只能让经过政府人事部门资格审查的人才介机构去做。因而其代理行为必须是契约化的服务。代理人与被代人开展契约化的人事代理服务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
1995年以来,各地先后以人事部门文件、政府令、地方法规等形出台了关于人事代理的有关法规和文件,但全国性的法规一直尚未台。今年10月,在山东青岛召开的全国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会议讨论了《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人事代理暂行规定》,预计久的将来就要颁布实施。
----摘自《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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