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些企业和个人利用人们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招聘员工为幌子,巧立名目收取费用,骗取钱财。
昨日,记者遇到一位为找工作几经折腾的应聘者。这位拥有两张本科毕业证书和律师证的年轻人应聘外联经纪人,招聘方要求其交250元;应聘市场部经理,工作内容是推销化妆品,招聘方仍然要求先交1000元钱;应聘管理人员,参加四天培训,如果不合格,要交1200元重新培训。他没有答应,至今没有找到工作。
沈阳人才市场中山路分市场高莲经理分析说,以招收业务员、营销人员、外联经纪人为名义进行招聘的,实际上大多数都是招聘推销员,应聘者不要被其诱人的条件所迷惑,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高经理还介绍说,《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聘人才时收取费用,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收取被聘人员就职抵押金。如果在应聘时,需要交纳报名费、抵押金等,应聘者应该提高警惕。
用人单位培训新招收的员工时,可以适当收取一定费用,如教师讲课费、场地费,如果培训费超出太多,就有可能是利用培训的名义来赚钱。
高经理提醒广大应聘者,无论怎样急于找工作,遇到条件怎样优厚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真伪,不要交纳任何形式的抵押金及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件。
----摘引自《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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