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突破性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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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相对落后的内蒙古,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对人才的需求,首次制定出台了突破性人才政策,以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参与内蒙古的开发与建设。

  近日公布的这项人才政策决定,自治区每年从财政预算内,为人才开发基金注入50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人才引进、使用等工作。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硕士,内蒙古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新技术产业带头人,持有个人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到内蒙古开发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只要在内蒙古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大奖的,自治区均给予特殊奖励。

  对在职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高级职称者、博士等特殊人才,政府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400元、300元的补贴,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将为他们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引进的高级人才,享受厅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由用人单位优惠或无偿提供相应住房并配备交通工具。自治区还将大胆探索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切实保障人才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得较高的合法收入。

摘引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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