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创办、领办参与科技企业;允许党政机关的在职人员带薪分流去创办、领办或参与科技企业
为打开人才来陕创业“绿色通道”,加快引进各类高级人才的步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所需人才的要求,陕西省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就有关具体实施意见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人事厅法规处邢处长。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创办、领办参与科技企业;允许党政机关的在职人员带薪分流去创办、领办或参与科技企业。对有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
同时,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凡符合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可简化程序,就地、就近随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引进的硕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性质、编制和职称比例结构的限制,凡属急需的专业人才,允许其在全省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继续实施“三五人才工程”,加大对中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比例由原来的50%左右提高到70%左右。根据适应科技产业化的需要,近5年内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由现在的1个发展扩大到10个左右,并不断加大经费资助力度,在职称评定中实行倾斜。此外,积极为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说明。
摘引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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