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变化仅仅是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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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这个春天,因倪润峰出任长虹CEO而使这个话题再次热了起来。此前,已有海尔的张瑞敏、春兰的陶建幸、康佳的陈伟荣改称CEO。CEO在传统企业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种变化能为企业带来多少实质性的内容?企业“老总”改称CEO是炒作还是意味着企业治理结构方面的变革?

为何要改名

  CEO全称为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通常译为首席执行官。CEO的盛行始于80年代的美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落实董事会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在CEO之下,还有COO(首席运营官)、CTO(首席技术官)、CFO(首席财务官)等等。这些称谓逐渐成为国际上惯用的对企业高层人员的称谓。

  海尔集团张瑞敏是我国家电企业中第一位CEO。他曾解释说,设立首席执行官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企业管理方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设有这一职位,海尔设立CEO也是为了与国际大公司保持一致,防止决策层和执行层脱节。这是海尔全球化战略中的一步。

  长虹的说法与海尔很有些相似。倪润峰对媒体表示:设立CEO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跨国大企业集团的管理方式,便于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提高效率。企业同时进行组织框架上的创新,在CEO下再设执行总裁和副总裁,一部分人抓生产经营,一部分人重点落实进入新的产业门类,一部分人抓企业管理,最终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长虹进入世界500强提供保障。

  陶建幸出任春兰的首席执行官则与春兰的产权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去年秋天,春兰集团拿出十几亿资产量化配股卖给员工,陶建幸在取得一定股权的同时出任CEO。按照春兰当时对CEO职能的定位,从企业的治理结构上讲,陶建幸拥有了更大的决策权。

  CEO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一些网络企业中,在那里,CEO往往是自封的,曾有十六七岁的学生当上CEO的新闻。当时很少有人去研究这样一个称谓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但对于一个大型的传统企业来说,高层人员称谓的改变不是件小事,当然不会是为了赶时髦。这不免引起诸多议论,不少人在肯定这些企业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也发出疑问,会不会仅仅是称谓上的接轨。

职能变没变

  从前的总经理、总裁如今成为CEO,其职能权限有没有变,是缩小还是放大?

  对这个问题,海尔负责宣传的人员回答得很有意思:“当然不可能这个月改成CEO,下个月整个集团的组织结构就变了,张总管的范围就不一样了。过去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别人怎么说我们不管。”

  倪润峰在去年6月辞去长虹总经理职务,当时很多人认为他退出长虹第一线,相隔8个月,倪润峰一变成为CEO。有媒体称倪润峰为“复出”,但长虹对外宣传负责人在接受一些记者采访时强调:“倪润峰本来就是老总,不存在复出不复出的问题。”

  这两家企业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一种观点:在我国存在这样一类企业,其由弱变强、发展壮大,某一个具体的企业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这个企业家,就没有这个企业的今天。长期以来,其个人威望在企业中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不管给他的称谓是什么,把他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企业有几套班子,设立了怎样的约束制衡机制,他始终是企业事实上的“一把手”,干的也是“一把手”要干的事。从这个角度讲,CEO与过去的总经理、总裁相比,在权限上并没有什么变化,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与设立CEO相比,更有实质意义的事情,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是组织体系的调整。

两权分离是否过时

  在解释CEO的具体职能时,这几家企业都谈及这一点,即:CEO负责监督落实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防止决策层与经营层的脱节。

  这一表述与国际上对CEO的定义十分吻合。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全球业务的拓展,企业内部的信息交互日渐繁忙。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存在的信息传递时滞和沟通障碍,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一些企业开始对传统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变革。CEO就是这种变革的产物之一,它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的权利让渡到原有经营层手中。按照这种思路,是不是说,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行的两权分离已经过时了?

  记者采访了经济学家钟朋荣。在他看来,当前我国许多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这种情况下推行两权分离是极其必要并且是第一位的。他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其特点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决策的科学和民主,解决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关系,这种运行机制有益于解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防止经营层背离出资人的利益。在国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建立并运转成熟的基础上出现的,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国,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还未解决,董事会还不能完全代表出资人的利益,产权改革在许多企业刚刚开始,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CEO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CEO,反倒是多设一层利益主体,甚至有可能使经营层大权独揽,为内部人控制找到了合适的理由。 


摘引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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