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著名经济学家):在发达国家,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企业治理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CEO的设立就是最大的例子,其拥有的权利40%—50%是董事会的权利。CEO的出现就是强化了企业治理结构功能。
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三个人同时担任执行总裁,这在国外也不多见,但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对其组织结构进行创新,应属正常现象。
隋广军(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的企业与国外大型企业的差距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落后,也有管理上的落后,CEO的建立我认为最大的考虑应该在管理上。因此,成立CEO,是企业董事会战略决策的一部分权力转移到专职的企业目前管理者身上,对于产权改革是重要的一步。国有企业实现产权改革这样走也有一定的道理。
摘引自《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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