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到来的前两天,创维集团董事长黄宏生来到北京,参加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创维集团协办的“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安排”高级研讨会。在会上,他作了《建立良好的经理人制度》的发言。虽然他只字未提不久前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创维中国销售总经理带领100多名营销人员集体跳槽、并致信集团营销系统及媒介的事,但明眼人不难看出,这次会议与“跳槽风波”有关。
黄宏生并不否认这一点。不过,他对“跳槽风波”是是非非的枝节问题已不感兴趣。“我不想陷入婆媳之争。”他向记者透露,创维集团管理层中,有100多人是老板出身。这批人舍弃老板不干,原因之一就是手下一些骨干一不高兴就跳槽,他们经受不起这种“地震”。
黄宏生说:“我不怕跳槽,怕的是不讲信义,没有章法。经常有人对我说:黄董事长,有家公司昨天来人跟我谈,出多少万元让我去。你放心,我是不会去的。一些要害人物一跟我说这话,当晚我肯定睡不好觉,那些绵里藏针的话,就像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我怕,怕他走了,他管理的那摊儿事怎么办?企业的许多渠道、资源都掌握在他手里,有些企业的秘密他也了如指掌,他要是加入到同行的竞争对手那里,我怎么办?于是,只好采取激励措施。”
他表示:“在对待跳槽问题上,我不想再做脱鞋脱袜过河的事,因为这样做,对企业对行业乃至国家都无益,而是想建一座桥,这座桥就是制度。有了这样一座桥,人才流动才能有规有矩,才不会彼此伤害。”
对于黄宏生的观点,出席“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安排”高级研讨会的几十位著名经济学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都表示赞同。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成为大家的共同取向。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魏杰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解决产权问题之后,就遇到老板和经理人之间的矛盾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个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不少专家指出,我国目前的用人合同存在很大缺陷,主要是激励多,约束少。比如有些企业亏损了,可总经理照拿上百万元的薪水,照样不负任何责任就可以拍屁股走人。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用人合同,往往有几百页,合同双方的责权利规定得非常细,比如对跳槽者从事的行业和时间作了限制。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指出,我国目前的用人合同,主要是聘任合同,聘书之外,双方没有协议。因此,容易出现类似创维的“跳槽风波”。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樊钢认为,设计制度不能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企业是有成本的,“代理成本”是企业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制度,企业的监督成本会太高。
不少专家指出,从竞争看,高级人才流动是好的,因为对双方是竞争。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搜狐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朝阳等认为,问题是大家要执行合约支持性的东西,要尊重制度。
创维集团董事长黄宏生表示,开研讨会是创维探索制度安排的第一步,创维下一步将在企业内部着力建设激励与制约并重的用人制度,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人才流动制度的建设作出贡献。(记者 唐为忠)
摘引自《中国青年报》
[关闭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