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人才培养模式是世界各国名校最关注的问题。12月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上,来自世界五大洲22个国家的著名大学与我国名校共132所大学的法学院长们汇聚一堂,纷纷展示各自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不同做法。
全球型:会外语,注重交流与合作
“为了全面培养我们的学生,我们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训练学生如何在一个全球型的经济中工作。我相信大家对此是有共识的。”美国圣玛利大学法学院院长派特·比尔直言不讳地指出仅凭一纸执照并不能使一名律师获得在一个全球型的经济中工作的能力,他提出“美国的法学院以及全世界的法学院都应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营造一个使学生毕业后从事国际商务所必备的基本信息的课程设置。”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院现在已有65个国家的1300多名毕业生。院长约翰·安塔纳修认为法律教育应从法律中心概念转为全球法律学校的新概念。他说:“全球法律学校将训练律师的精英队伍,不论他们从事事务工作或诉讼,所有的投身于全球市场的律师将具备特定的通常技能,这其中包括对其他文化的敏感性,熟练使用其他语言,特别是在不同语言条件下交流的能力,对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至少是基础的了解,或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基本接触等等。” 复合型: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保树教授提出,21世纪人才是复合型的。“过去强调专业对口,现在强调专业适应社会和市场的要求。21世纪的法学人才应适应综合化、国际化、信息化的要求,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具体来说包括扎实的法学理论、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计算机的能力、交际能力、适应能力等等。”
双学位:改革知识结构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院长保罗列孟德教授介绍了该校的双学位制度。在新南威尔士大学开设有18个混合法律课程。学生毕业后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同时还能拿到建筑学、环境学、经济学、商业等18种学士学位。保罗教授说:“同时学习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学科结构理念甚至文化背景,对未来执业很有帮助。”
重实践:考试与研修相结合
日本将在2003年改革,打破一次决定胜负的司法考试,而改成一种新的选拔人才的模式,即法科大学院毕业——通过司法考试——经过实务研修,才能有资格当律师、法官或检察官。德国慕尼黑大学的教授介绍了德国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实务训练的5个阶段,在民事法院工作6个月,在刑事法院工作4个月,在行政法院工作5个月,在律师事务所工作4个月,最后一个阶段是自由选择,可以在大使馆、企业或银行工作5个月。“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学生在所有法律涉及的领域进行实践,获得这种资格后才有能力做律师。”他认为这种德国模式的法学教育,也叫法律养成人训练是最佳的模式。
摘引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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