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出台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创业的暂行办法》。除对园区的高级人才优先推荐授予相应称号、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户口调动、配偶的就业、子女入托、就学等问题给予解决外,对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及国内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期满后出站的博士后,进入园区火炬创业园工作的,除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及其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补贴外,园区管委会再给予安家费用和租房补贴5万元。同时园区还设立“火炬发展基金”,为吸引高级人才提供所需资金。
此外,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园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生产的,对所创办的企业,其注册资金降低为1万美元,并享受园区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对高级人才的各项奖励和股权收益,直接用于投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摘引自《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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