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充电不能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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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正是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审定的时候。从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教育培训处获悉,由于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管理办法》,凡是没有完成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将不能评职称。

  据了解,虽然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根据三年内累计情况计算,但某些单位由于生存困难或工作繁忙等原因,造成全市1999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数比例为83.8%,而完成72学时任务的人数比例为75.1%,仍有不少人不能完成“充电”要求。

  教育培训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全市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4万人,这么多人接受培训的形式也是千差万别的,目前除了每年举办的全市性继续教育讲座,各区县举办的讲座,包括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在内的“四新”教育,任职晋职培训和骨干学科带头人培训之外,凡是有组织认可并下发管理办法的自学认定形式也可被承认,总之,单位认可的培训项目都可算作继续教育的内容,在具体检验方式上则规定了三种形式:一是每年年底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二是要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三是部分行业有自己的行业管理,如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每年分别有25学分和36学分的继续教育规定。凡是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形式的都算作符合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年在收取申报材料时从各单位人事处和各评委会都将严格把关,没有完成继续教育规定任务人员的材料将不被收取。(鲍云帆)

摘引自《中青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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