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次披露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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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春正在“2000年中国西部论坛”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向外界透露即将公布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措施要点。

  王春正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中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国家要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着力创造有利于加快西部开发的良好政策环境。经国务院批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措施将很快颁布。”

  王春正说今天借用这个机会向各位作些简要介绍:

一、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

  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解决,不留资金缺口。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与利用,有特色的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在西部地区布局。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新增贷款逐年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重。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农村电网改造贷款和优势产业贷款中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由农业银行总行专项安排和各商业银行总行直贷解决。

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

  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在西部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的特产品收入,在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的政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恢复林草植被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期满后可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加大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的政策。

  扩大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投资于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

  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扩大西部地区以B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西部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鼓励在华外商合资企业到西部地区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积极争取多边、双边赠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

  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优势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投资办厂。对从西部地区重要旅游城市入境的海外旅游者,根据条件实行落地签证和其它便利入境签证政策。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人员往来等方面,适当放宽限制,促进周边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健康发展。

  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在防止重复建设和禁止转移技术落后及污染环境项目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东部、中部地区企业到西部地区以投资设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加强东部和西部的对口支援,进一步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援力度。

四、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

  制定有利于西部地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西部地区可依托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研究课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外专门人才投身于西部开发。东部地区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强对西部地区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持。

  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围绕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加强科技能力建设,组织对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支持军转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大国家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加快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对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建设予以支持,扩大东、中部地区高校在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

  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促进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支持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西部地区卫生、计划生育建设的支持力度。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子彬主持召开。

摘引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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