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合格者将被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参加不同级别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有不同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1、如果您参加职业资格初级鉴定,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经初级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2、如果您参加职业资格中级鉴定,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或是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3、如果您参加职业资格高级鉴定,必须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持有中级资格证书不足三年。但具备本工种连续从事本职业专业工龄八年以上(含八年),或是经过正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4、如果您参加职业资格技师鉴定,必须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含两年),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问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训中级技术人员能力的人员;
5、如果您参加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鉴定,必须是任技师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摘引自《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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