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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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地厅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据福建日报报道,今后,凡县(市、区)以上各级党委、党组对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都应进行预告,即在考察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干部考察的主要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住地、联系电话,以及省委组织部设立的监督电话。考察组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要结合干部考察进行调查核实。

  从现在起,除个别特殊岗位外,拟提拔担任省委管理的正副厅级领导职务人选,都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地、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和拟任领导职级,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内,群众可以用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省委组织部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省委汇报,由省委研究确定推荐提名人选和任用人选。

摘引自《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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