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出不了大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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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三者注定会形成“三角冤家”。他们各有难处,但又相互对立。也不知何时是“三角难”解脱之时。

  放眼周边的华人社会,我们就会发现,其中并不乏相当成功的企业家。台湾有被西方称为经营奇才的王永庆,香港有李嘉诚、李兆基等。在南洋,华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在企业界,70%~80%的企业家都是华人。中国人从文化传统、从个人素质来讲,并不是不具备成为大企业家的潜在可能性,为什么在大陆没有出现这样的大企业家?

  在西方社会科学中,通常把企业家同职业经理作为一个对比的概念加以区分。其含义是:职业经理通常不是他们所管理公司的所有者,而是被雇佣来管理公司日常运作的人。经理的才能可以通过正规的教育和训练培养出来。而企业家,在西方社会科学中被理解成具有非常的创新、敏锐,敢于冒险,敢于破坏和敢于建设的这么一种人,他们身上那种最可贵的创新精神是不能够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出来的。翻一翻工业革命以来这两百年的近代史,无论是哪个国家,那些创业成功者都是杀出来的黑马,都是在别人料不到的地方以别人料不到的方式,取得了别人料不到的成功。他们并不是说到哈佛大学或者斯坦福大学拿一个MBA,然后就能成为企业家。企业家不是这么培养出来的。

  企业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的精神、素质和才能往往是不可以传承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功的大企业家,当他们老了或去世后,如果他们仍然把对企业的管理、操作交给自己儿子的话,能够像父辈创业者那样成功的很少见。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垮掉了。以王安为例,王安是个很成功的创业者和企业家。王安老了以后,以一种很典型的中国人的方式把公司传给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不但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且是管理者,但他们远不具备王安这样的创业者所具备的那些素质,所以很快,这个公司就难以为继。而此时的王安已身患癌症做了手术,他不得不抱着残躯之体来收拾局面,后来王安很快就死掉了,随后王安公司宣布破产。

  个人素质是很重要的原因,但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如果我们看看周边的华人社会,我们就会发现其中并不乏相当成功的企业家。台湾有被西方称为经营奇才的王永庆,香港有李嘉诚、李兆基等,南洋就更不用说了。可见,中国人从文化传统、从个人素质来讲,并不是说不具备这样的潜在可能性,他们在境内没有达到这样的状况,必须要从超出于个人因素之外来分析原因。

  改革开放20年,政府已经为企业家的出现创造了一系列良好的条件,这包括,在政治上,政府对个人、对私有企业的发展有了很多比较开明的做法;政府对直接管理经济已大大收缩;此外中国的经济也越来越朝外向型发展。从这些方面来讲,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中国有了明显的长足进步,但是这些进步还不够充分,这导致我们现在的综合社会环境,特别是现有体制不能为企业家的成长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可以预测的社会环境。

  一个国家或社会要想产生大企业家必须要有这样一个经济架构,在这样的经济架构之下,个人的创新精神能够在法律的层面上得到最大的保护。为什么这一点非常重要呢?这是因为企业家在创新的时候,肯定会对以前建立起来的、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破坏。熊彼得把市场经济定义为是“创造性的破坏”,而不是“破坏性破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家表现出与他同时代人不同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时候———— 这些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最初通常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甚至会引起某些震荡,这时,如果有一个稳定的法律架构,那么尽管有人不太喜欢这些企业家的创新行为 ————我说的这些人既包括普通民众也包括商界的竞争对手,更重要的是那些政府官员,但这并不妨碍企业家的创新之举。否则,一个领导、一个地方政府甚至一个地方上的黑道就能把企业家毁掉。

摘引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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