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一家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人才信息开发和交流服务的人才网站,被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北京地区发生的第一例电子商务行政处罚案,其原因是这家公司没有《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一石激起千层浪,人才服务业和网络界随即展开了一场“人才网站需不需要人才市场管理法规进行调整”的大讨论。今天,在大多数人已淡忘这个案件而网上人才市场又日趋活跃之时,再提出对人才网站的法制规范问题,我们将会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1998年,北京地区的人才网站仅有10家左右,当时大多数人还不了解人才网站为何物,事隔仅两年,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才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波及北京人才市场。对于这个新生事物,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在积极鼓励其发展的同时已开始进行了必要的管理:一方面,依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将人才网站的管理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使其避免了“光脚走路”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人才网站的宏观管理,主管部门正努力为其创造一个相对广阔、宽松、自由的市场发展环境。目前,北京地区具备《北京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网站已有30余个,截至今年5月,日平均访问量突破50万次,点击数超过600万次,北京地区网上人才市场已开始步入规范、成熟的发展轨道,其中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国内知名网站。
但我们同时也发现,人才网站的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部分已开通的人才网站尚未取得《北京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抄袭、剽窃人才供求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还存在一些人才信息失实、失效的现象以及违法、欺诈行为等等,飞速发展的网上人才市场已开始急切呼唤:高科技服务需要法制的调节与保护。
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80%以上的人才网站希望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管理,以其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这说明,随着网上人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当年的众说纷纭在今天已成了一种必然趋势:网上人才市场同样需要相应的规则来调整。事实上,在网上人才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管理部门一刻也没有停止管理,并就制定可操作的管理规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尝试;另一方面,人才网站自身通过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服务水平,也为今后的立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笔者认为,网上人才市场的管理,应当坚持便捷、效率的原则,实行宏观的许可证或登记证形式的管理制度。其准入条件应侧重技术水准、安全性以及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对于北京地区以外的专业人才网站,对其各种形式的合作行为、利用境外资金等方面也要作出相应的准入制度。另外,需要规范调整的范畴,应既有专业人才网站和开设人才频道的门户网站,也有包括网站在内的开展人才交流及开发行为、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求职者的应聘行为等。
人才网站的业务,除已开展的人才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的注册登记和推荐服务等项目外,还应包括人才的培训、网上人才洽谈会(活动)、人才素质测评和开发服务、人事规划、人事咨询等服务。另外,网上人才市场无时间、空间限制的特点,要求经营者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如对用人单位合法资格的确认,对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确认,承担因过错给用户带来的损失赔偿及连带责任,等等。
摘引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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