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引进人才来湘工作的意见》,以优化吸引优秀人才到湘工作的环境。
《意见》规定,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高新技术人才及其他紧缺人才。为鼓励国内外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湖南经济建设,《意见》规定,可以采取调入、聘用、借用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兼职、参与课题研究、技术攻关与开发、技术咨询及领办、创办企业等形式到湖南长期或短期服务。为了储备人才,湖南省将积极接纳本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凡引进的人才,可享受优惠待遇:优先解决住房,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费;优先解决科研资助经费,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优先解决落户及就业、入托、入学;调入的博士后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定副高任职资格;可实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对技术入股所占比例可突破35%。
摘引自《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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