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引进人才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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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辑

  根据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印发的《关于在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开展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京科干事199968号),对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定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

  (五)申报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条件和水平提出申请,并在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定办公室的指导下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提交一篇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属于外埠来京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寄住证、现聘用(劳动)合同书、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证明,提供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经聘用单位核实及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定办公室审核后,由该办公室将有关材料统一分类整理并报送市科干局。

  (六)评委会组建

  评审委员会由市科技干部局按社会化评审的原则和《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单独组建或委托系列牵头单位组建,负责上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七)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采取同行专家答辩与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未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未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水平可在论文答辩环节中一并进行考核。

  评委会根据答辩成绩和工作业绩,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表决。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论文答辩等考察环节,直接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八)证书管理

  对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将颁发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专业技术资格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摘引自《精品购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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