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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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连元认为,中国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者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相当淡薄。在将知识产权视为财产、资本,从而迅速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方面,中国更需急起直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这位行业主管官员介绍,中国上千个大型企业一年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赶不上日、美一个公司的申请,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更是微乎其微。据统计,中国十几年来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2000多项,而日本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国外就申请4、5千件,差距之大可想而知。是创新成果不多吗?不是,据对部分重点医药研究院所和企业的调查,在1985-1996年期间取得成果中,申请专利的只占2.7%。中国的高校在1992年-1998年期间鉴定成果近6万项,申请专利的只占其22%。中国的一个大型科研计划,投资很大,设立了1200多个课题,成果1250项,申请专利不到2 0%。就这样,大量可以拥有的国有知识产权随随便便地流失了。

  他说,这对于中国高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入世后中国尚处于幼稚状态的高技术发展极为不利。面临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现实问题,迅速提高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中国在入世后将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摘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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