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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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负责北京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人士透露,北京人事代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已经基本制订出来,目前正在进一步确定当中,有望在不久以后公布并正式开始运行。

  据介绍,人事代理主要涉及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与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相关的代理。包括对政策的咨询、人事设计、诊断、规划、预测等。二是负责代招代聘。包括对人才信息和人才价格的收集、发布及人才招聘等。三是进行围绕人事档案管理代理。包括档案的保存、开具相关证明、办理“三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四是负责培训方面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从事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并不等同于人事代理机构。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机构首先必须与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签订代理合同。其次,代理机构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合法地并已经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方可申请代理业务。人事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后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人事代理是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它在其他服务中也可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但任何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按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收取个人的费用。

  据悉,在人事代理制试运行期间,北京已经有2000多家单位、10万人享受了人事代理服务。相信随着此种新型人事管理方式的全面展开,会有更多的人从中尝到甜头。

摘引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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