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业可不能随意炒职工“鱿鱼”了。据沪上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去年本市因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达7853件,其中职工胜诉占绝对多数,比例较低的区县也在一半以上,较高的区县达60%到70%。
近年来,由于劳动用工制度日益市场化,企业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日渐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速上升,成为仲裁的最大热点。以某区为例,去年达534件,涉及职工968人,比1998年上升78个百分点。同时,由于劳动关系不协调,集体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该区1997年处理集体争议5起,1998年处理集体争议8起,去年共受理集体争议14起,涉及职工448人。
特别要提及的是,随着劳动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争议内容已从过去比较单一的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不履行合同发展为多元的争议,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争议上升到48%。记者吴金松
摘引自《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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