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Franchisor)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Franchisee)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其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升值。被特许者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己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拓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被特许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其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可在较短时间内收回投入并盈利,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在特许者与被特许者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这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一、中世纪的特许经营权。君主、贵族会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来控制市场,操纵本地渡口,或在其封地打猎。后来扩展到国王就修路、酿造啤酒等各种商业行为而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其本质是国王将垄断权授予了某人。
二、十九世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德国一些主要啤酒酿造商将特许经营权——啤酒的专卖权授予了某些小店,这就是特许经营权这一概念的开始。1851年,Singer缝纫机公司开始出让缝纫机分销特许经营权,并曾撰写特许经营权合同书,这些合同书是现今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前身。十九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石油公司和汽车制造商开始通过授予这种权力以销售产品,特许经营权才正式意味着转让分销及销售某种制造商产品的权力。
三、二十世纪。以商业形式出现的特许经营权(当今主要模式)形成于二战结束后,六、七十年代是特许经营的爆炸时期,对特许经营权存在着大量的滥用、误用,许多肆无忌惮的骗子把那些对此一无所知、容易上当受骗的人当成自己的猎物,有些欺诈性的公司干脆携款潜逃,而许多特许经营商因资金不足、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
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FA)以振兴整个特许经营产业为目的而成立,它提供关于特许经营各个方面的培训,极大促进了这一产业的专业化水平。IFA的成员都必遵循IFA道德准则中所规定的严格标准。这些举措使特许经营产业进一步规范,并得到不断改善。
今天,特许经营已经成为了一个高度规范化的产业,为那些真正要实现梦想并从事自己事业的人们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吴斌)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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