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一家冶金企业近几年实行租赁经营,最近,县里又决定把这个企业拍卖给原经营者,职工不知道企业被拍卖的情况,其改制方案也没有通过厂职代会,这种动辄“卖你没商量”的“黑箱操作”做法,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国家体改、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出售国有企业产权,事先应征求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震荡和损失。”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积极参与公有小型企业改革的意见》也指出:“企业的各项改革方案,办法和实施意见,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实施,并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监督检查改革方案的执行。”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暴露出了国有企业在运行中许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弊端,企业改革是必然的趋势,且非改不可,这也是近几年来企业广大职工的一致共识。但是,那种“卖你没商量”的做法,显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曲解。特别是企业拍卖改制搞:“黑箱操作”,透明度低,职工没有参与,因此,无法取得大多数职工群众的理解支持。另外,由于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也容易在拍卖中滋生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引起职工对企业产权改革的抵触情绪。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工会十三大会上再次强调指出:“在开展企业的各项工作中,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只能加强,不能有任何削弱。越是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越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认真和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真正做到群策群力,共同把企业的管理和效益搞上去。”所以,我们垦切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千万不要再搞企业“卖你没商量”了!
----摘自《生活创造》